刑滿釋放人員可外出打工嗎?

刑滿釋放人員可外出打工嗎?

刑滿釋放人員可外出打工嗎?

刑滿釋放人員可以外出打工,與正常公民享有同樣的社會權利。由司法機關(包括監獄管理人員、公安機關民警等)出面向有關單位推薦或保舉刑滿釋放人員就業不失爲一種促進刑滿釋放人員多就業、快就業的一種好辦法。這種辦法已由某地一位民警做到了,這種模式有大力推廣的必要。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自己能給自己找個工作(給別人打工還自己開店),當然更好。但是刑滿釋放人員出來後有多少能找到工作或自己做買賣的,恐怕不在多數。有不少服刑人員出來後,仍舊是東溜西逛、胡吃海喝,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一方面可能是由於他主觀不努力的原因,也可能是由於客觀上的原因。招工單位普遍不願用有犯罪前科的人員,這是不用說的事實。在這個時候,如果司法機關不出面“幫”一下刑滿釋放人員就業,刑滿釋放人員就會大部分遊蕩在社會上,當無法生存時,他們就很可能繼續鋌而走險、重操舊業,重新犯罪。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在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中,犯有前科的並不在少數。這說明,刑滿釋放人員的就業問題已經成爲不容我們忽視的一個問題,它關乎着我們社會的整體治安問題。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無事可做,每天遊蕩,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一個隱患,需要有關部門認真對待、着力解決。由司法機關(包括監獄管理人員、公安機關民警等)出面向有關單位推薦或保舉刑滿釋放人員就業不失爲一種促進刑滿釋放人員多就業、快就業的一種好辦法。

法律依據:《監獄法》

第三十七條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需要注意的是,刑滿釋放人員顯然是可以根據自己的生活生產需要從事工作的,也可以外出打工,並不受其它限制。另外,根據法律規定,司法機關爲了讓刑滿釋放人員能夠儘快找到工作,可以還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關的就業知識培訓,越早找到工作則會進一步穩定刑滿釋放人員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