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人員新規如下:1、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書。2、罪犯釋放後,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3、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4、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