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

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
社保局不受理工傷認定怎麼辦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由用人單位在30日內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或者用人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也可以在1年內,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後,人社局不認定爲工傷,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人社局,請求法院撤銷其不予認定爲工傷的決定,並責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爲。


綜上所述,工程建設中,發承包情況很普遍,在承辦單位發生工傷的,職工可以按照程序申請工傷認定,只要能夠證實雙方之間存在承攬關係或者僱傭關係,承包單位就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如果社保局不予受理,職工可以提出行政複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交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