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怎麼申請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怎麼申請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怎麼申請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
2、協商不成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提交離職申請書,經上級領導簽字後,進行工作交接。
3、協商解除,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