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局不給審覈怎麼辦?

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局不給審覈怎麼辦?

一、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局不給審覈怎麼辦?

1、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2、對於書寫勞動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應當通知申請人受理或者不受理,並書面通知;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還應當說明理由;

4、如果遲遲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仲裁需要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爲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覈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2、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勞動局本就是爲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存在的,如存在機關部門不作爲的現象,我們可以及時向其監督部門或上級機關部門投訴。勞動局因就申請人的審理結果給出明確的解釋。勞動仲裁是現今很常見的勞動糾紛處理方法之一,就其申請所需的材料相關條例也做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