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書面材料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書面材料
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書面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應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
(2)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或工商註冊登記資訊;
(3)受傷害職工初診門診病歷;
(4)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5)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
以上申報材料提交複印件的,應提供原件覈對,用人單位申請的還需在複印件上加蓋公章。
委託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委託書應載明具體的委託事項和權限。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