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承包土地收入屬於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農民承包土地收入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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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承包土地享有哪些權利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律關係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權利:

1、佔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承包人有權從集體組織取得一定數量、質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這是承包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獨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收益,並取得依約定數額向發包人支付收益後所餘收益的所有權。公民個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

4、轉讓承包經營權,這是承包人對其承包權的處分,一般是承包人無勞動力或轉營他業而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收益應歸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後,仍有權按集體組織規定的制度使用集體組織所有的農林設施,如灌溉設施、農機具等。

6、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綜上所述,現在各地都在開展農村土地確權,明確土地歸屬。等辦好確權後,農民的土地使用權依然得到法律保護。農民使用宅基地是無償的,並且沒有期限要求。農民使用耕地,可以對外轉讓,如果因爲政府建設要收回的,農民還可以得到一筆徵地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