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可不可以隨時辭退

試用期可不可以隨時辭退
試用期可不可以隨時辭退
1、不可以,對於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勞動者。
2、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