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虛構事實

合同詐騙罪虛構事實

詐騙罪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原則,如果實施了詐騙行爲,騙取了他人財物的,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所有權,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虛構事實是一種詐騙手段,有的朋友就會疑惑,詐騙罪中虛構事實在後嗎?下面,本站網小編詳細爲您介紹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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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 虛構事實應該如何理解?

你好,合同詐騙罪的行爲人目的在於無償取得他人財物,根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誠意,所以合同詐騙罪 虛構事實的情形一般包括: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行爲
2、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行爲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取得和履行合同的行爲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的財物後逃匿的
5、虛構合同標的
6、利用合同制裁條款騙取定金、違約金
7、拆東牆補西牆,取得財物後大肆揮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