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發薪水不出買養老金,要怎樣辦

公司不發薪水不出買養老金,要怎樣辦
公司不發薪水不出買養老金,要怎樣辦
1、工作紛爭:發生爭議之後,建議先商量,商量不成,能夠蒐集證據,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的必經流程。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限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2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議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藉口,否則超出法律限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薪水單,考勤記錄,工作經過中的檔案記錄。
3、確認勞動關係後,能夠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薪水。
4、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作爲代通金。
5、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兩倍薪水,自用人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6、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能夠要求經濟賠償金,爲經濟賠償金的兩倍。
7、如果商量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議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