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關係與勞動合同關係的區別

僱傭關係與勞動合同關係的區別
勞動關係與僱傭關係有哪些區別

1、主體及主體雙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勞動法律關係主體一方必須是勞動者,且必須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僱傭法律關係的主體則沒有上述限制。勞動法律關係主體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和隸屬性;僱傭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沒有隸屬性;


2、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勞動法律關係具有國家意志爲主導、當事人意志爲主體的特點;僱傭法律關係則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結果。


3、形成的過程不同。勞動法律關係是在社會勞動過程中形成和實現的;僱傭法律關係則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領域過程中形成和實現的。


4、內容不完全相同。根據上述區別,勞動法律關係的內容,即權利義務不具有廣泛性;僱傭法律關係的內容則具有廣泛性。


5、客體不同。勞動法律關係的客體只能是勞動行爲;僱傭法律關係的客體,不僅包括行爲,還包括其他方面。


6、產生的法律責任不同。勞動法律關係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責任,而且有行政責任;僱傭法律關係所產生的責任主要是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