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出示介紹信嗎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出示介紹信嗎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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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問題

你好!四、預約會見時間。偵查階段須要經過偵查機關批准方可會見;審查起訴及審判階段,持相應的起訴意見書或起訴書在看守所辦理登記手續後即可會見。
    五、會見犯罪嫌疑人。會見前應當根據犯罪嫌疑人性格、案情、法律相關規定羅列會見的問題提綱,預先準備會見筆錄。會見注意事項:
    1、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好爲2人,以便互相監督和確保安全;律師會見時至少1人爲執業律師,其他隨同人如非執業律師,應是與會見律師同一單位並持有律師管理機關印發的證件的人員。
  2、會見時帶聘請的翻譯人員的,須出示經辦機關批准的文書。
    3、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公安機關可以派員在場。
  4、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不準私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親友參與會見;禁止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與外界聯絡的各種通信、攝影器材等工具;會見期間禁止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財物及攜帶任何物品出所。
  5、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會見場所的規定,否則在場民警有權制止,必要時可以決定停止本次會見,視情節輕重,通知律師管理部門。
  6、看守所的工作人員不按規定辦理會見手續的,律師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機關投訴,也可以透過司法行政機關向有關部門反映。
希望可以幫助你!劉煥廷法律服務團隊信文靜爲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