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什麼條件才能寫代書遺囑

滿足什麼條件才能寫代書遺囑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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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遺囑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代書遺囑也屬於遺囑的一種形式,即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而代書遺囑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遺囑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行爲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2)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

(3)遺囑處分的財產爲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