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順風車出事故的賠償責任

搭順風車出事故的賠償責任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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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順風車出事故誰負責

有償順風車車主如果是非法運營,那麼如果出行遭遇車禍,交通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車主都要自己承擔。搭乘人員如有受傷的,可以要求車主和司機賠償全部的損失。同時因爲車主涉及了非法運營,還將會面臨刑事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並根據情況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追究刑事責任。”無償順風車無償的順風車通常不會涉及私自改變私家車用途的情況,所以在保險理賠方面一般都能按照正常流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