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稅三期一次補償金

金稅三期一次補償金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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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現在急問金稅三期一次補償金的問題?

下面內容就是今天和大家說有關金稅三期一次補償金的建議
1、公司在2015年的2月份申報2014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可以的,稅法並沒有強制性規定。
2、在2015年的2月份申報2014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歸屬期由公司決定。如果在公司2014年已經計提並進入了相應的成本費用,到2015年2月才發放,就應該歸屬於2014年;如果在2015年才計提併發放,那自然就是屬於2015年了。
3、2014年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果已經在2014年進入了成本費用,那麼最遲應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完成前發放並進行相應申報,否則必須進行調整。如果進入了2015年的成本費用,那麼應該可以到2016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完成前發放並進行相應申報,否則必須進行調整。
4、以上第3關於歸屬期的問題,各地稅務機關可能會有所不同,最好先找當地主管的稅務機關諮詢清楚,以免日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