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原告代理詞

如何寫原告代理詞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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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醫療糾紛代理詞




    
(一)周密分析,整體把握



    因醫療行爲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作爲被告代理人,對方訴我方侵權,並列舉了大量的事實。代理人首先要思考的是,這些事實是否真實,原告的觀點有無法律依據,其觀點主要的突破點在何處,如何突破,最後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在對這些問題和與案情相關問題的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我方的備選方案。經過分析比較,確定代理方案。代理詞反映出的觀點、撰寫的側重點、撰寫的具體方式,應在代理方案中確定下來。代理詞的撰寫,應當基於對案情的全面掌握、對代理方案的精確的設計以及對案件審理進程較爲準確的預測。



    
(二)與答辯狀互爲表裏,相輔相成



    答辯狀以陳述爲主,略作分析,重在講明事實;代理詞以論證爲主,夾敘事實,重在闡述我方的主張的合理性以及對方主張的荒謬性。二者互爲表裏,相輔相成,既各有側重,又渾然一體。



    
(三)是答辯狀的昇華



    代理詞不是對答辯狀進行簡單地重複,而是對答辯狀中的觀點進行再次提煉,進行昇華,形成更加鮮明並呈遞進關係的觀點: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常理;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邏輯;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法理。最後,自然而然地得出一個結論: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



    個人並不認爲對於我國醫療糾紛法律知識不熟悉的普通公民,自己就能寫好代理詞,而且很明顯在醫療糾紛當中患者往往是屬於弱勢羣體,加之醫療知識的專業性是非常強的,關鍵是醫療責任糾紛的具體原因不可能是一樣的。因此,代理詞不能去參考其他的範文來寫,患者或者是醫院都是直接交給代理人去寫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