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過當條件

防衛過當條件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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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過當

你好,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防衛過當具有兩方面的特徵:一、在客觀上表現爲防衛行爲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並造成了重大損害;二、防衛行爲必須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對於防衛過當的量刑,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是否超過必要限度,要看對對方造成傷害的程度。
   是否構成重傷需要法醫鑑定的。至於量刑要看最終定罪的罪名,不同的罪名量刑不同。賠償要根據對對方造成的具體傷害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