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兩歲以上八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怎麼爭取?

離婚後,兩歲以上八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怎麼爭取?
離婚後,兩歲以上八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怎麼爭取?
一、兩歲以上八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二、八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