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如何維權

在我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如何維權
在我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如何維權
1、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申訴,要求勞動行政保障部門監督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在用人單位與其補籤勞動合同之後,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工資期間至勞動合同補籤期間的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