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的效力表現

收養的效力表現
未經過登記的收養行爲的效力,收養效力。
我國對收養關係有着明確的法律界定,爲了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維護收養當事人的權利,專門制定了《收養法》。 制定《收養法》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爲了在形成收養關係過程中,保證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和成長,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利。 根據我國《收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我國法律在收養關係上實行的是登記制度,沒有經過縣以上民政部門登記的收養關係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