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是多久道路交通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是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爲: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