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罪和強姦未遂的區別

猥褻罪和強姦未遂的區別
猥褻罪和強姦罪的區別

1、猥褻罪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一直,強制侮辱婦女的行爲。


刑法》第237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體(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體(被告)是主觀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衆或公共場所當衆犯本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2、強姦罪與通姦行爲


在男女發生性行爲前,既不違背婦女意志,又無勉強女方變範的行爲,雙方從內心到外部表現形式完全自願,屬典型的通姦行爲。即使事後,因被揭穿,女方爲保住自己的臉面而告男方強姦,或因女方事後反悔而告男方強姦,均不能定強姦罪。


近年來,男性遭受性侵的事件在不斷的增加,雖然此時不能認定爲強姦罪,但卻可以以猥褻罪追究行爲人的法律責任。由此可見,男男性侵的也是會構成犯罪。至於該如何處罰,則還要看實際的情節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