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產生責任的原因民事責任可以分爲

根據產生責任的原因民事責任可以分爲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事責任

牛律師:您好!諮詢您一個法律上的民事糾紛,我的一個親戚老母親(76歲),不幸出了車禍,導致腰椎骨折,現仍在醫院搶救治療,在出車禍後,我的一個鄰居報打的的120急救電話,因爲我們家屬當時都不在現場,120急救車也在原地等候20分鐘後,我的女兒(14歲)被通知後跟隨120到醫院,隨後交警也到了出事現場,同時也瞭解了事故原因,把肇事駕駛員的駕駛證和車輛扣留在合肥市六大隊,並通知患者家屬第二天到六大隊處理。當時肇事司機只給了6000元,後來又交了2000元后,駕駛員現在也不願出錢,所以我們走法律途徑,但是,我們交警大隊諮詢時卻說沒有證據(我們懷疑交警大隊已被買通),請問,牛律師,我們打官司勝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