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爲什麼前置仲裁

勞動爭議爲什麼前置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前置

1、法律描述。


勞動法第77條說的是處理勞動爭議的途徑種類,第79條是對第77條的進一步闡明,說的是調解、仲裁與提起訴訟的關係。該條規定了在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如果申請了調解,是否還可以申請仲裁,未經調解是否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以及申請了仲裁是否還可以提起訴訟的問題。


2、結論


因而,在確認仲裁是否爲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時,應以勞動法第79條爲依據,而不應以該法第77條爲依據。該法第79條在表述仲裁與訴訟的關係時,用的是“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未規定不經仲裁,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必須依法進行,如對法律沒有規定的案件進行受理,則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故訴到法院的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是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案件,法院才能予以受理。因而勞動爭議仲裁是訴訟的必經程序(前置程序)。


大家在閱讀之後希望能夠對勞動仲裁有所瞭解。在我恩的生活中,勞動糾紛十分常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總是被侵害,當遇到這種情況時,小編建議應當及時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