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贍養從什麼年齡開始

老人的贍養從什麼年齡開始

收養屬於一種法律行爲,透過這一行爲,其實可以在本來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建立一種擬製的血親關係,在收養關係合法成立之後,那麼也是會適用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規定。養父母對養子女有撫養的義務,而在養父母年老的時候,作爲成年且有經濟能力的養子女,也是要對養父母履行贍養義務的。並且他們之間是互相享有財產繼承權的。而收養關係的建立,需要嚴格按照《收養法》中的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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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老人從多少歲開始

對於老人何時能獲取子女的贍養權或子女對老人達到多大年齡開始承擔贍養義務,目前我國法律沒有作出年齡段的規定。法律規定是“無勞動能力或是生活困難的老人有權利要求子女盡其贍養義務”。對老人年齡的法律規定,在《老年權益保障法》第二條作出了規定: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週歲以上的公民。

子女贍養老人是傳統美德、家庭責任、人倫道義;也是法定的責任義務,具體的法律規定如下: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規定: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