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認定爲彩禮

不可以認定爲彩禮
結婚後,女方要求離婚,男方可不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你好,彩禮能否退還,需要結合彩禮的性質、數額、用途等情況綜合考慮。有下列三種情形,可以要求返還:(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司法實踐中,一般平時給付價值不大的不支援返還,價值較大的財產,一般會按照用途、損耗等酌情返還。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