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多長時間續簽合同

租賃多長時間續簽合同
租賃多長時間續簽合同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如果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爲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