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與兼併的區別

企業破產與兼併的區別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透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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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兼併與破產的區別

企業的兼併指的是由經濟效益好的優勢企業,吞併那些長期虧損甚至資不抵債的劣勢企業的經濟現象。企業破產,也稱企業倒閉,指的是對那些長期虧損、資不抵債而又扭虧無望的企業,按法定程序實施破產結算的經濟現象。【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