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決後房產過戶需要交稅嗎

離婚判決後房產過戶需要交稅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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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過戶是否交稅

根據國稅發[2009]121號的規定:

(一)透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爲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三)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徵個人所得稅,其購置時間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執行。

在現實生活當中,父母其中一方如果去世的話,那麼留下了一個房產是作爲遺產可以發生繼承的,當然繼承過程當中可能是面臨着一個物權的變動,也就是過戶問題,一般情況下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