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與合同無效具體有哪些不同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與合同無效具體有哪些不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終止的原因大致有三類:

(一)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

(二)是基於合同目的消滅,例如不能履行、清償及混同等;

(三)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例如我國解放初期以法律規定的方式廢除勞動人民所欠地主的債務。按照本書的體例分工,本章僅討論清償、抵消、提存、免除、混同等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