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支付代

試用期內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支付代
試用期內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支付代通知金嗎

需要支付,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勞動者。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經濟補償金根據你的工作時間來計算,你還在試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個月了,那就按半個月工資支付經濟補償,最後賠償金的數額就是一個月的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並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爲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爲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並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採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