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關係合同關係

僱傭關係合同關係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僱傭關係和勞務關係

1、概念不同
僱傭關係是指受僱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間內,接受僱用人的指揮與安排,爲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勞務,僱用人接受受僱人提供的勞務並依約給付報酬的權利義務關係。
勞務關係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事項進行等價交換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系。
2、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人身支配與服從管理關係不同
僱用關係中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雙方之間具有支配與服從的關係,僱用人必須爲受僱人提供合理的勞動條件和安全保障。
同時對其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受僱人則需聽從僱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勞務。勞務關係中雙方只形成勞動力的支配與被支配關係,並不存在服從管理與被服從管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