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與商標侵權區別

不正當競爭與商標侵權區別
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區別
侵犯商標權行爲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爲。

而涉及商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爲主要涉及商標權與其他知識產權權利衝突和未註冊商標的保護問題。

雖然商標侵權行爲與涉及商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爲都涉及商標,但實際上侵犯商標權的行爲與不正當競爭行爲是有區別的。

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侵犯商標權的行爲是一種未經授權而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爲,而不正當競爭行爲是將自己的商品假冒成他人的商品;

(2)侵犯商標權的行爲不必具有欺騙性的故意,而不正當競爭卻以欺騙性的故意爲實質條件;

(3)在侵犯商標權的案件中,被侵犯的商標必須是事先已經註冊,而不正當競爭行爲所涉及的商標不必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