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 行紀合同 居間合同

委託合同 行紀合同 居間合同
行紀合同和委託合同的共同特徵

1、行紀合同與委託合同都是爲委託人提供服務、處理事務的合同;


2、行紀合同與委託合同的建立的是基於當事人雙方相互信任爲基礎的;


3、《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三條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委託合同的有關規定


委託合同還有行紀合同很多人容易混淆,因爲二者都是爲委託人提供服務的,並且合同規定建立都是基於雙方對各自的信任爲基礎的,所以容易混淆,但是二者的適用範圍,法律人的法律地位還有合同的服務範圍等都是不同的,所以還是存在很大的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