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勞動仲裁不給解決,應該怎麼樣辦

經過勞動仲裁不給解決,應該怎麼樣辦
經過勞動仲裁不給解決,應該怎麼樣辦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提訟。
由此可見,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提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