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交強險賠償範例

醉駕交強險賠償範例
交強險醉駕賠償
交強險醉駕賠償是依據《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對駕駛人醉酒後駕車致受害人財產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損失不能免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首先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