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的區別

最近碰到兩起執行異議案件,很多當事人都不明白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的區別,下面就簡析一下:

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的區別

目前隨着執行力度越來越大,很多老賴都無處遁形,紛紛要麼鋃鐺入獄,要麼乖乖繳納金錢。但也不乏出現很多法院查封、扣押的財產儘管在被執行人名下,但實際上已經變更了所有權,在此情況下,如果法院要執行拍賣的情況下,實際所有權人就需要向法院提出異議,以進一步維護自身權益。

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可有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後者案外人、申請執行人、債權人、被執行人均可提出。

1、執行異議:

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並要求人民法院撤銷或者改正執行的請求,或案外人對被執行的財產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張權利並要求人民法院停止並變更執行的請求。前種異議爲執行行爲異議,後種異議爲案外人執行異議。

2、執行異議之訴:

是一種實體上正當性保障的救濟方法,有債務人異議之訴和案外人異議之訴(即第三人異議之訴)之分。前者是指債務人對於執行依據所載的執行債權,主張有足以排除法院強制執行的事由,而請求法院作出該執行依據不得執行的判決;後者是指案外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權力而請求法院作出該特定標的物不得執行的判決。

1、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的區別:

1)主體不同:前者可有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後者案外人、申請執行人、債權人、被執行人均可提出。

2)管轄不同:前者直接向執行法院提出;後者有執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轄。

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執行法院的執行措施存在違法等事由,更正執行行爲;後者目的在於有效阻止執行。

4)程序不同:前者異議-裁定-複議;後者異議-裁定-訴訟。

5)保護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後者實體利益。

2、執行異議,是指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程序、執行措施方法違反法律規定的,請求執行法院予以救濟的制度。執行異議的事由:對於執行命令不服;對於執行的措施方法不服;執行行爲違反法定程序;其他侵害利益的事由。

經過以上簡述,如果你自身權益被侵害,要及時提起執行異議或執行異議之訴,以便保障合法權益。如果需要聘請律師代理,可聯繫河南大然律師事務所,我們將竭誠爲您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