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訴訟中

在民事訴訟中

本站網小編民事訴訟中的自認是指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他方當事人不利於自己的事實承認其爲真實或不予反駁或對其訴訟請求予以認可的意思表示,簡言之就是在訴訟過程中對自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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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如何提起反訴

反訴是指在一個已經開始的民事訴訟(訴訟法上稱爲本訴)程序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爲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從時間上講,反訴必須在本訴的法庭辯論終結結束前提出。反訴是一個獨立的訴訟,所以也必須滿足起訴的基本條件,即(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具體到反訴裏就是,(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序。(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反訴之所以在本訴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於抵消或吞併本訴原告的訴訟請求,以達到維護其自身利益的目的,所以反訴的請求與本訴的請求相對立。且反訴與本訴應當是基於同一法律事實或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