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船舶過戶需要繳稅嗎

一、法院拍賣船舶過戶需要繳稅嗎

法院拍賣船舶過戶需要繳稅嗎

法院拍賣船舶過戶需要繳稅,按船隻過戶交稅。

中國海事局《船舶登記工作規程》第一百三十條

海事法院依法拍賣船舶後,原船舶所有人應向原船籍港船舶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船舶所有權登記。

原船舶所有人不申請註銷原船舶所有權登記的,新船舶所有人可以憑海事法院拍賣成交確認書、船舶移交完畢確認書等有關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檔案,向原船舶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原船舶所有權註銷登記,並交回原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

新船舶所有人無法交回原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的,船舶登記機關應在中國海事局官方網站公告原證書作廢,並辦理原船舶所有權註銷登記手續。原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註銷後,原船舶國籍證書、船舶抵押權登記證書、光船租賃登記證書等一併註銷。

二、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拍賣被扣押船舶清償債務的規定》

(一)船舶被扣押後,申請人提起訴訟的,扣船由訴前保全自動轉入訴訟保全,訴訟保全扣船不受訴前扣船期限限制。船舶所有人在法定期限屆滿拒不提供充分、可靠的擔保;或者船舶本身機件、設備不宜繼續扣押的,海事法院應申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被扣押船舶拍賣。

被拍賣船舶的所有人必須是被告,且應對該項海事請求確實負有責任。

(二)申請人申請拍賣船舶,應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提起訴訟,並提交拍賣船舶申請書。

(三)海事法院收到拍賣船舶申請後,應認真進行審查,及時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拍賣的裁定書。裁定書由院長批准。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四)拍賣船舶因申請錯誤造成損失的,由申請人負責賠償。

在提交拍賣船舶申請後,申請人又提請終止拍賣船舶的,是否准許,由海事法院裁定。准予終止申請的,申請人應承擔在拍賣船舶準備階段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准許的,裁定駁回申請。

(五)拍賣船舶費用由被申請人支付。

申請人申請拍賣船舶應預付拍賣船舶費用,不預付的,其申請不予准許。

(六)海事法院裁定準許拍賣船舶的,應向被拍賣船舶登記國的登記當局、已登記的船舶優先權人、抵押權人和已登記的船舶所有人發出售船通知。通知內容包括拍賣船舶的時間、地點、拍賣船舶的理由和依據等,以書面形式並以簽收郵件或能確認收悉的任何電子或其他適當手段,在拍賣前三十日發給已知的前述被通知人。

海事法院拍賣船舶,應在我國對外發行的主要報刊和當地報刊上連續公告三日。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拍賣船舶的理由和依據;

2、成立拍賣船舶委員會負責賣船事宜;

3、拍賣的時間、地點和聯繫辦法;

4、辦理債權登記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