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獎品表現形式

不正當競爭獎品表現形式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羣衆,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治安管理的任務主要有四方面,維護社區治安秩序維護社區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預防、發現和控制違法犯罪活動;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治安事故,處置治安事件;爲民排危解難爲人民服務,幫助羣衆排危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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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1、混淆行爲行爲

(一)假冒他人註冊商標;

(二)與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他人的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引人誤認爲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僞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2、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享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的限制競爭行爲

(一)限定用戶或消費者只能購買和使用其附帶提供的相關商品,而不得購買和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同類商品;

(二)限定用戶或消費者只能購買和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生產或者經銷的商品,而不得購買和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同類商品;

(三)強制用戶、消費者購買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四)強制用戶、消費者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五)以驗驗商品質量、性能等爲藉口,阻礙用戶、消費者購買、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的其他商品;

(六)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用戶、消費者拒絕、中斷或者削減供應相關商品,或者濫收費用;

(七)其他限制競爭的行爲。


  3、政府機構的限制競爭行爲

(一)實施行政性強制經營活動,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

(二)實施地區封鎖行爲: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


  4、商業賄賂行爲

經營者爲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能夠影響市場交易的有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商業賄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

經營者對於一些有獎銷售的經營模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的範圍。比如說,商家可能會透過抽獎的這種方式來吸引消費者,那麼對於這種所謂的有獎銷售,國家規定最高的金額是不能超過5000元的。另外也不允許商家利用所謂的有獎銷售實際上卻是內定,這都屬於違法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