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權對質物的效力範圍是什麼

股權質權對質物的效力範圍是:
1.質物。即出質股權。質物是質權的行使對象,當然屬於質權的效力範圍。
2.孳息。即出質股權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紅利、公司的盈餘公配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爲質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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