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回收股東股份

協議回購:股東行使股權回購請求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股東首先在對有異議的股東會決議透過後六十天內同公司協議回購股權,由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協商成功的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如果股東與公司沒有達成收購協議,股東可以在股東會議透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如何回收股東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