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股東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一、法人和股東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法人和股東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1、法人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 【公司義務及權益保護】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衆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2、股東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區別是什麼?

法人代表是自然人,法人是組織。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首先,法人一種組織,這是它和作爲公民的自然人的根本區別。法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其經營內容和經營性質不能違反國家法律。

二是要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這是法人獨立進行社會經濟活動,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物質基礎。

三是要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在這裏大家特別要注意區分的是,法人跟法人代表是不一樣的,法人就是公司,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可以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而法人代表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法人的成立跟公司各位股東有密切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