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是什麼

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是從事證券承銷、證券經紀交易、證券私募發行、企業兼併與收購、公司理財、基金管理、投資分析、風險投資及項目融資等業務。投資銀行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投資銀行的核心業務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