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變更登記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注: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經營範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透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公司法》第十二條【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二、公司變更經營範圍需要經過的法定程序
1、由股東會(股東大會)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對經營範圍做出變更;
2、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3、由公司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如果經營範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則應當在依法取得批准後,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範圍的申請。
按照規定公司變更營業範圍的話需要提交公司變更申請書,還有營業執照等材料都是必須的,工商部門是要經過審覈的,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就可以辦理手續了。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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