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改制職工怎麼辦?

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很多大型國企紛紛採取改制的方式提高活力,優化企業股權結構。國企改制通常採取合併分立、兼併重組等方式,這個過程中一些職工難免會被分流下崗,造成失業。那麼,國有企業改制職工怎麼辦?針對這個問題,小編談談自己的看法。

國有企業改制職工怎麼辦?

一、國有企業改制職工怎麼辦?

1、員工身份置換

通俗點講,所謂員工身份置換就是透過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將“鐵飯碗”變成勞動合同,打破職工對企業的依賴,解除國有企業對職工承擔的“無限責任”。 國有企業改制要切實維護職工的權益,實施改制前,原企業應當與投資者就職工安置費用、勞動關係接續等問題明確相關責任,並制訂職工安置方案。職工安置方案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透過,企業方可實施改制。職工安置方案必須及時向廣大職工羣衆公佈,其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的人員狀況及分流安置意見;職工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重新簽訂辦法;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支付辦法;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拖欠職工的工資等債務和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處理辦法等。

2、買斷工齡

國有企業改革初期,“買斷工齡”成爲衆多企業安置富餘人員的一種辦法,即參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准,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貨幣,從而解除企業和富餘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把員工推向社會。

二、國企改制職工的補償金如何計算?

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計發;員工月平均工資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的標準計發。企業經營者也應按照上述辦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透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國有企業改制職工怎麼辦。國企改制中一個重點解決的問題就是職工安置,一般來說,國企可以採取職工身份置換,買斷工齡及支付經濟補償等方式。對於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職工,國企可以同其簽署勞動合同,規定合同期限。對下崗的職工,要按照工齡支付經濟補償。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