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改制必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經濟補償怎麼算?

爲了實行企業更好的發展,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後都會進行一定改制轉型,而企業改制必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通常是以經濟補償的方式實現。那麼國有企業改制對於員工的經濟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國有企業改制必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經濟補償怎麼算?

國企改制中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解決了員工經濟補償金的來源問題,就涉及到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問題。根據改制主體的性質不同,其員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準也有所不同。

(一)國企員工經濟補償金的一般標準

對於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改制的國有企業,根據財企[2002]313號檔案精神,"企業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規定標準的,按照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標準的,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標準執行"。儘管各地方政府出臺的經濟補償標準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規定還是參考了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的有關規定。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具體標準爲,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計發;員工月平均工資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於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的標準計發。企業經營者也應按照上述辦法執行。

(二)破產企業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國有企業嚴重資不抵債,不再具備繼續生產經營條件,可以申請破產,但是《破產法》並沒有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列入破產企業法定清償範圍內。根據《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併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在試點城市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的費用,從破產企業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中撥付,不足部分從處置其他破產財產所得中撥付並可列入第一順序清償,安置費用的標準原則上按照破產企業所在試點城市的企業職工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3倍計算。

(三)事業單位員工經濟補償金標準

由於中央和各地尚未出臺有關事業單位改制員工經濟補償的規定,因此有關員工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將參照國有企業員工經濟補償標準。根據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檔案和國資分配[2003]21號檔案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相同。但是考慮到事業單位員工大部分是事業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還是國家公務員身份,由於各種原因,相當一部分人還沒有開設養老保險帳戶,一旦改制後,這部分員工的退休金也是個麻煩事。因此,完全參照國有企業的員工經濟補償標準執行對這部分人來說確實欠缺公平,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除經濟補償金外其他形式的補貼,具體標準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四)經濟補償金外的其他補償

我們注意到,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檔案規定中,"改制企業可用國有淨資產支付解除職工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等,由此造成的賬面國有資產減少,按規定程序報批後衝減國有資本"。這個"等"字有很大學問,它意味着從中央已經認同改制企業可以用國有淨資產支付除員工經濟補償金外的其他形式補償。當然不是所有改制企業都適用於這個條件,像上述事業單位改制可以參照這一標準,尋求其他方式的補償,另外一些本身經濟補償金較少,從事危險職業、危害身體健康職業,具有某種特殊技能、爲企業做出過重大貢獻的人員,可以由改制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向上級部門提出,具體標準由上級主管部門確定。

綜上所述,企業改制必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廣大職工可以根據以上整理的標準向企業要求、索取正當的經濟補償或其他補償,如果存在有企業拖欠、不予補償或者少發漏發補償的情況,可以上報有關部門,或者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