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認繳出資應遵循哪些規定

股東認繳出資,繳納出資期限,應當由公司章程規定。出資時間雖是公司股東(發起人)內部的自行約定,但也要切合實際,一般就是20年,20年後可以繼續變更認繳期限。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方式可以採用貨幣持資方式,也可以採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方式。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認繳出資應遵循哪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