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註冊商標應遵循哪些規定

一、使用未註冊商標應遵循哪些規定

使用未註冊商標應遵循哪些規定

根據《商標法》第52條規定,使用未註冊商標時,

1、不得假冒註冊商標,即不得使用註冊商標標記或聲稱爲註冊商標;

2、不得違反商標法第10條的規定,即不得使用商標法禁止註冊的商標標識。

雖然商標法採取的是註冊自願原則,但是,仍然建議商家將自己的商標進行註冊。理由是,如果不註冊,則商標承載的商譽將得不到法律保護。一旦他人將其註冊爲商標,即有權要求使用在先的人停止使用(未註冊商標已經成爲馳名商標的除外)。

二、未註冊的商標所面臨的風險

1、在我國,商標註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未申請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能有效地利用現代宣傳手段參與競爭。因爲該商標如果被別人使用,法律並不對該商標提供保護

2、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註冊,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你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

3、未註冊商標的弱點是,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註冊,該商標的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

4、未註冊商標的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爲。爲了企業的正常經營,爲了企業的發展,也爲了尊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起見,使用未註冊商標的企業應當申請商標註冊。

5、未註冊商標的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不能形成知識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爲使用人的無形資產。在我國只有註冊商標纔是知識產權,只有註冊商標才能成爲企業的無形資產。

6、未註冊商標的弱點,就是不能申報着名商標或名牌等相關企業榮譽。

7、未註冊商標的企業作的越大越強,越容易遭受其他企業的惡意模仿或搶注,爲自己帶來損失。

8、地方各級工商局透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根據國家部委有關規定:企業產品(包括工業產品和農副產品)進入商場、超市等銷售部門,應當具備註冊商標,否則,應當以“三無產品”對待,不得進入知名商場、超市,也就是說,不具備註冊商標的商品只能是“地攤貨”,所以,千萬不要小看它。

目前,我國法律並未強制性要求商標所有人必須要註冊商標,還是採取的自願註冊原則,因而就有可能出現當事人使用的商標是未經註冊的。要知道,沒有註冊的商標受法律保護相對較弱,但是《商標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關於註冊商標的一些要求,往往也是適用未註冊商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