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分立的種類有哪些

一、一般公司分立的種類有哪些?

一般公司分立的種類有哪些

公司分立的種類有標準式公司分立、衍生式公司分立。

標準式公司分立指母公司將其在某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母公司股東在母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的行爲。

衍生式公司分立分爲換股式公司分立、解散式公司分立。

換股式公司分立指母公司把其在子公司中佔有的股份分配給母公司的一些股東(而不是全部母公司股東),用以交換上述股東在母公司中的股份的行爲。

解散式公司分立指母公司將子公司的控制權移交給它的股東。

二、公司分立的功能

1、公司分立可以解放企業家的能力;

2、公司分立有助於促使公司股票價格上揚;

3、有利於稅收優惠;

4、有利於股票增值;

5、出售股票可以獲得現金;

6、採用換股式公司分立能減輕股票價格的壓力;

7、公司分立有時也是一種反收購的手段。

三、公司分立流程

1、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分立方案。此與公司合併類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應當對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後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問題作出安排外,特別應妥善處理財產及債務分割問題。

2、公司股東會關於分立方案的決議。公司分立屬於《公司法》上所稱重大事項,應當由股東會以特別會議決議方式決定。股東會決議透過方案時,特別要透過公司債務的分擔協議,即由未來兩家或多家公司分擔原公司債務的協議。爲了保證分立方案的順利執行,應當同時授權董事會具體實施分立方案。該授權包括向國家主管機關提出分立申請、編制其他相關檔案等事項。

3、董事會編制公司財務及財產檔案。根據《公司法》第175條的規定,公司分立時應當進行財產分割。爲妥善處理財產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經股東會授權後,應當由董事會負責實施。

4、政府主管機關的批准此與公司合併須經政府主管機關批准的規則在本質上相同,即公司分立應以政府批准爲前提。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同

5、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序。債權人保護程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序:在分立決議做出後的10日內,將分立決議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以上就是對公司分立的種類有哪些的相關解釋。進行公司分立,需要董事會先制定公司分立的方案,然後提前召集股東,開展股東大會讓股東決定是否透過公司分立的方案。透過之後,董事會編制財產檔案,然後由政府機構進行審批